1月17日,唐女士以10.4万元在大连市沙河口区兴工街的金隆金行买了200克的金条。按照该金行的销售合同约定,金行应在30个工作日内交付金条。但如今3个多月过去了,唐女士买的金条迟迟没有拿到,而且她发现类似的情况不止她一个人……
事例① 唐女士
10万多元买的金条,3个多月不交付
(资料图片)
1月17日,农历新年之前,市民唐女士想投资理财,经朋友介绍在沙河口区兴工街的金隆金行,以520元每克的价格买了2块金条(每块100克,下同),共花了10.4万元。
购买前,该金行的销售人员告诉她,金行承诺一年后每100克再赠送她7克,赠送的部分可以交付实物黄金,也可以折现。而且,她还可以和金行签收购合同,金行保证一年后以高于其购买价7%的价格回购金条。
“相当于我现在花104000元买,一年后金行以111280元回购。一年赚7280元,年化收益率7%。”唐女士心中默算,觉得这个投资还不错,便付款签了金隆金行的销售合同和收购合同。销售合同中约定30个工作日内,由大连兴工街金隆金行金店向她提供2块定制金条。
但直至4月19日,唐女士介绍,她还没有拿到购买的金条。当天距离她买金条已经过了3个多月,距离双方约定交付的日期也过了1个多月。“大连金隆金行和北京金隆金行总部一直在互相推脱,反正就拖着不给我金条。”催促大连金隆金行之余,唐女士还托朋友去了一趟北京,与北京金隆金行总部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涉,但并没什么实际效果。
随后,唐女士发现金隆金行金条逾期未交付的不止她一个人,山东的媒体甚至还曝光过一个相同的事例。
事例② 鲁先生
20多万元投资金条,回购之后未付款
鲁先生是唐女士的朋友,也是前往北京金隆金行总部协调交涉的人。他购买的金条数量更多,遇到的问题也更复杂。
鲁先生介绍,他第一次投资实物金条是在2021年12月,回购期为1年。当时金隆金行如期交付了实物金条,并按流程于2022年12月完成了回购。“我当时买了2块,480元每克,花了96000元。金隆金行以102720元回购,兑现了7%的收益。”
2022年3月,鲁先生手上拿着2块金条,见到了金隆金行精致的店面,他感觉这个投资不错,便说服其妻子追加了20万元,以500元每克的价格买了4块。2022年5月,鲁先生再次追加投资,花5万元又买了1块。这两次签约的回购期都是1年,鲁先生也都如期拿到了实物金条,至此他手上已经有7块金条,总价值近35万元。
然而,当鲁先生第四次出手购买金条的时候,出状况了。2022年9月,他再次拿出5万元积蓄买了1块金条,约定回购期为半年,至2023年3月,回购价高于本金2.5%。4月19日,鲁先生告诉记者,该次金条直到回购期满也没有交付给他,他的本金和约定的投资收益至今都没有返给他。
不过,当时鲁先生没有太在意,因为在2022年12月,其第一笔投资收益到账了。然而,2023年3月底,其妻子追加投资的4块金条(20万元)到了回购期,当他们将金条和收购合同交给金隆金行后,应该返还的21.4万元却没有如约汇入其妻子的银行账户。
4月19日,鲁先生介绍,现在他手上仅剩1块金条,金隆金行欠了他26万多元未付。他有点紧张了,并为此前往北京交涉。“我们履行了我们的义务和程序,把金条和合同都交付回去了,但他们却迟迟不给我们转款。”他怀疑金隆金行可能是出了资金问题。
金行:延迟兑付因金行总部被收购
4月23日,记者来到了大连兴工街金隆金行金店。该店负责人董艳琦不在店里,其以电话形式接受了采访。他介绍,大连金隆金行销售实物金条的业务是在北京金隆金行总部的授权下以合作的形式开展的,货款由北京总部收取,货物由北京总部发放,该业务开展至今已2年有余。“此前都是严格按合同执行的。但从今年1月份开始,客户买的金条出现了晚交付的问题,唐女士是其中之一。”董艳琦表示,此后他与大连店的工作人员停止了实物金条的销售工作,并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北京总部协调索要金条。
他介绍,北京总部承认违约,因为北京总部被移交控股集团收购,正在推进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导致金条延迟交付。因此,北京总部出具承诺书,承诺将于5月31日前,将包括唐女士在内的4名客户的7块金条全部交付,若再逾期将退回全部货款,并按货款10%支付违约金。
关于鲁先生与其妻子的问题,董艳琦表示,收购合同约定,鲁先生应通过指定的快递公司将实物金条邮寄至北京总部,北京总部查验无误后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款。而鲁先生因为发现有少量客户的收购款支付也迟滞了,所以要求北京总部先打钱给他,他再把金条寄回去。“因为有分歧,所以鲁先生与其妻子的金条和合同都暂时寄放在大连店,没有寄回总部。”董艳琦介绍,4月18日,他与鲁先生沟通时发生了肢体冲突,以致这个事的处理被耽搁了。他表示等冲突事毕,他会继续协调处理鲁先生金条收购的事情,但暂时还给不出具体时间表。“按我判断,集团是有能力交付金条和返款的。”董艳琦称,“起码过去的两年半,集团的运行情况一直正常。”
最后,董艳琦出示了他提到的北京总部出具的承诺书和移交控股集团的收购改革通知。记者此后多次电话联系移交控股集团,试图确认收购一事,但均未接通。
■相关新闻律师即使被收购,金行也应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
对此,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肖茹律师表示,本案涉的金条销售合同以及收购合同均为有效的合同。金隆金行应当依据各方与其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而唐女士等人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隆金行同样应当承担。即使金隆金行存在改制、收购等客观情况,但不可对抗唐女士等客户的合同的有效性,如果被收购,收购方仍然要对唐女士等人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约定支付金条回收款项或者按约定回购金条。
她表示,现在由于金隆金行北京总部已经出具承诺书,唐女士等人可以等到承诺履行期2023年5月31日再做下一步安排。如金隆金行及其北京总部未履行承诺,建议唐女士等人积极维权,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障自身权益。
业内投资实物黄金,应遵循三点建议就此,记者咨询了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千海金研究团队研究人员陈晓辉。他介绍,目前国内实物黄金如金币、金条的投资热情在上涨,就黄金消费数据而言,实物黄金的投资需求从几年前不足10%,涨到了2022年的23%。他表示,这是因为实物黄金的流动性强,变现折价幅度小,买卖价格和国际金价挂钩,投资收益直截了当。而且国际金价近几年处于震荡上行的阶段,如2021年12月平均375元每克,目前大致445元每克,大的趋势上仍是看涨的。对于投资实物黄金,陈晓辉提出3点建议:首先,把投资时间轴拉长,不能以短期金价涨跌判断黄金投资的回报。其次,分析把握买卖时机、合理搭配投资比重,切勿盲目跟风投资。最后,辨别购买黄金的渠道,建议选择抗风险能力强、有品质保障可追溯的品牌。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卓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