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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固废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泗洪县餐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项目单一来源公示,该项目特许经营期设定为2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5年,合作期内政府补贴总额约为25130.57万元。本项目以处理餐厨垃圾量单价报价,单价限价为225.15元/吨。
据公示显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如下:
本项目拟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具体协同内容有:
(1)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污水可以导入焚烧发电厂的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避免另行建设污水处理系统,节约了建设投资成本,同时提高了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的使用效率。
(2)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需要用到的蒸汽可以由焚烧发电厂的热力系统提供,同一个实施主体内部结算,成本费用较低,若另行建设蒸汽生产系统或外购蒸汽,代价较高。
(3)餐厨垃圾处理需用的电力可以由焚烧发电厂以较低的成本价格提供(相当于发电自用),显著降低餐厨垃圾处理的运营成本。
(4)餐厨垃圾处理产生的固渣可以直接进入焚烧发电厂入炉焚烧,一方面有效消减了餐厨垃圾处理端的待处理固渣,另一方面固渣焚烧产生的余热可以进一步发电,提高了资源化利用率。若两个项目不协同处理,则固渣的处理成本相对较高,会进一步提高餐厨垃圾处理政府补贴费。
(5)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与焚烧发电项目由同一个实施主体协同处理,通过内部协调,可以节约人员成本,特别是管理人员成本,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降低沟通、交易成本。
由于协同处理,餐厨(厨余)垃圾处理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同一主体实施,部分设备设施共用,能源(电、热)共享,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可分离,故泗洪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只能与泗洪唯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泗洪高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人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项目协同处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项目唯一供应商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